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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9-03718 | |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19〕58号 | 成文时间:2019-07-16 |
发文机关: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 主题词: |
标题: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山西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紧急通知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2019-07-18 |
时间:2019-07-18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发〔2019〕58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落实山西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
承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方案,进一步加快我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工作,充分发挥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项目落地投产生效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山西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的重大意义
2018年7月24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部分地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的通报,把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作为全国28项典型做法的第一项进行通报表扬。2019年5月,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了《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将改革实践中的成熟做法以法律条款的形式予以固化,以保障承诺制改革持续深化;2019年6月,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行动方案》。上述情况表明,我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受到国家肯定并寄予希望和期待。各部门必须坚持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方案,推动改革进一步深入,取得更丰硕成效。
同时,这也是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打造竞争新优势的现实需要。要通过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再造和机制再破,最大程度优化流程,简化事项,畅通机制,提升效率,创优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投资效率,吸引更多的企业到宁武投资兴业。
二、深入落实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各项任务
(一)拓展政府靠前服务范围
增加区域环评、区域能评、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区域评估作为政府统一服务事项。各相关单位对年度建设用地在供地前,必须完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评估等区域文件编制。2019年8月底前完成。土地出让前完成工程建设涉及的绿地、树木审批、市政设施等移除。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文旅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
(二)扩大企业承诺事项范围
加快落实 《关于推进区域环评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区域环评范围内符合条件要求的单体项目,环评实行承诺制。出台《宁武县区域能评改革实施意见》,对区域能评范围内符合条件要求的单体项目,能评实行承诺制。对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评价等新增承诺事项,县直部门要按照省市有关部门承诺书格式文本,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县规范的承诺书格式文本;对洪水影响评价等原有承诺事项,县直部门要对其承诺书进行完善,统一规范文本和主体内容。2019年7月上旬完成。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发改局)
(三)简化合并保留的审批事项
统筹建设用地供应和用地规划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合并至土地出让环节同步办理。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用地预审意见可作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土地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一并进行设计方案审查。取消施工图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简化施工许可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在开工前可办理相关手续。2019年7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发改局)
(四)加大开发区承诺制改革力度
县各类开发区(园区)推行一般工业项目“全承诺、零审批、拿地即可开工”。探索将施工许可证核发、工业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列入企业承诺事项,其他附属设施类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按照审批事项办理。2019年7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宁武经济技术园区管委会)
(五)强化信用有效约束
对能评、环评、施工许可、水利、气象、人防等承诺事项,部门要细化完善服务监管办法,结合承诺书标准和要求,明确信用监管的节点、标准、内容及举措。充分运用山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监管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实行“红黑名单”制度,对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2019年7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发改局)
(六)推行“代办”制
建立承诺制代办服务队伍,为项目提供代办服务。培养专业化代办队伍,审批部门派遣业务骨干参与代办,在政务服务大厅承诺制综合窗口设置“代办员岗”,为企业提供无偿代办、全程服务。鼓励现有中介服务机构拓展业务范围,承接承诺制代办服务。2019年7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七)强化并联审批工作机制
由政务服务中心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并联审批机制运行,协调并联审批有关问题。依托县政务服务平台和山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构建一口受理、一网通办、并联办理、信息共享、协同监管、联合验收的项目审批管理新模式。2019年9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直有关部门)
(八)推行承诺制+标准地
贯彻落实《忻州市“标准地”出让改革实施意见》,对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等重点区域,土地出让前分类确定地块的区域评价和控制性指标,推行土地带标准出让。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土地出让前完成房屋等建筑物的征收、补偿、拆迁工作,确保净地出让。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等县直有关部门)
(九)落实费用保障
凡承诺制改革列入政府统一服务事项,涉及经费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解决。2019年6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汇总职责,定期向领导组报告工作,通报全县和各部门工作情况,扎实推进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各项任务和措施的落实。定期召开会议,听取进展情况,研究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改革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积极强化平台应用
山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是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各项流程办理的电子化平台。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所有不涉密的投资项目事项审批统一使用山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网上申报、平台赋码、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信息共享、协同监管。
(三)强化制度建设
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部门作用,按照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完成节点,加快制定出台相关的具体实施办法、操作流程等,推进涉及本部门改革事项在落实落地。
(四)加强项目台账管理
县领导小组定期开展调研检查,及时跟踪改革进展,对推进缓慢的事项纳入“13710”系统跟踪督办。县直有关部门要把握改革进展,梳理工作建议,解决存在问题,强化项目台账管理,每月20日18时前将进展情况和企业承诺制项目管理台账信息报送至县发改局(联系电话:0350-4723017,电子邮箱:nfgj888@163.com)。
(五)严格奖惩考核
建立承诺制改革专项统计制度,将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行动方案工作目标,列入县直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任务中,对其进行量化评估考核。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6日